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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防汛物资储备和抢险队伍基本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防汛物资管理中心

文件

浙江省防汛机动抢险总队

浙防物(2010)第2号

关于做好2010年防汛物资储备和抢险队伍基本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防指办、省钱塘江管理局:

为及时掌握防汛物资储备和抢险队伍建设情况,提高防汛应急抢险能力,请各地结合防汛检查,认真组织做好2010年全省防汛物资储备和抢险队伍基本情况的统计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填报要求

1、防汛物资统计范围为:防指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含在建工程)、防指成员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单位自行储备、委托储备及社会化储备的各类防汛物资的品种、数量及价值。

2、防汛机动抢险队伍统计范围包括:全国重点专业防汛机动抢险队、市级防汛抢险队和县级防汛抢险队的所在地、编制人员、抢险专业性质、抢险机械设备、资产总值等基本情况。

3、要求各单位盖章后报送纸质书面材料,并同时传送电子文本一份。

4、防汛物资储备实行动态管理,各地如有增储、调用、报废等变化,应在月内及时逐级上报。

5、请各地准确填报,中心将对物资储备情况进行抽查,并适时公布。

二、填报时间

1、各县(市、区)防指办将所辖区域内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防指成员单位和防指办自行储备或委托储备的防汛物资储备情况以及县级防汛抢险队伍基本情况统计汇总后,于2010年3月10日前报市防指办,并同时抄送省防汛物资管理中心(省防汛机动抢险总队)。

2、各市防指办将所辖县(市、区)、市直管工程管理单位、市防指成员单位和防指办自行储备或委托储备的防汛物资储备情况以及市、县两级防汛抢险队伍基本情况统计汇总后,于2010年3月20日前报省防汛物资管理中心(省防汛机动抢险总队)。省钱塘江管理局统计后于2010年3月20日前直接报省防汛物资管理中心(省防汛机动抢险总队)。

三、联系方式

省防汛物资管理中心(省防汛机动抢险总队)

通讯地址:杭州市杭印路27号

邮编:310015

电话:0571-88190397

传真:0571-88092770、88097352

联系人:瞿兴铨

E-mail:zjsfxwzzx800@163.com

附件:2010物资统计表

附件:2010抢险队统计表

 附件:防汛物资负责人及物资联系人通讯录

附件:填报说明

                              二○一○年二月五日


 <附件>: 
  关于做好2010年防汛物资储备和抢险队伍基本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rar
  
更新日期201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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