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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政防【2009】2号
关于深入推进“百乡和汛、千村共建”
工程建设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去年,在省、台州市防指的统一部署下,我市全面组织开展了以大溪、横峰、坞根三镇(街道)为省级重点试点的基层防汛基本能力建设。为切实推进“百乡和汛、千村共建”工程建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纳入了对全市各镇(街道)2008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内容。各地积极响应,对照目标任务,注重开拓创新,卓有成效地开展了此项工作。通过一年的努力,圆满完成了任务,并得到了省、台州市防指的高度肯定,其中横峰、大溪、坞根三个重点试点镇(街道)受到了省防办、台州市防指通报表彰,我市还被评为2008年度台州市“百乡和汛”工程建设先进单位。通过建设,我市的基层防汛软硬件建设进程得到了有力的推进,基层防汛能力有了较明显的提升,我市防汛保安的基础进一步奠定。
为了继续推进我市基层防汛基本能力建设,不断巩固成果、深化落实、开拓创新、再创佳绩,在上年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根据台防汛〔2009〕3号《关于做好2009年度“百乡和汛”工程建设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2009年度的“百乡和汛、千村共建”工程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计划目标
按照台州市“点面结合、市县乡村联动、一年试点、三年达标”的建设原则,在去年建设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今年市防指决定在全市开展以“深化落实、巩固提高、突出重点、创建特色、全面推进”为目标的基层防汛基本能力建设。已通过省重点试点验收的横峰、大溪、坞根三个镇(街道)要对照目标、查漏补缺、深化落实、巩固提高、再创佳绩,其余13个镇(街道)全部作为台州市级“百乡和汛”工程建设的实施对象,全面接受台州市的达标考核验收。各地要在去年建设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巩固建设成果,完善薄弱环节,积极开拓创新,大力开展实施“重点防汛、特色防汛”,保质保量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二、具体建设要求
1、领会精神、明确目标,全面部署落实建设任务
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今年市“百乡和汛、千村共建”工程建设的总体计划和具体要求,继续贯彻温政防〔2008〕3号《关于关于做好“百乡和汛、千村共建”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以及台防汛〔2008〕29号《关于做好“百乡和汛”工程若干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认真总结2008年度建设经验教训,深入领会各项建设指标的实质内涵,突出加强镇(街道)及村(居)、企事业单位防汛办建设、建设经费的保障、避灾场所建设与鉴定等工作。在具体实施上,要讲究方法、注重实效,做到把握重点、克服难点、查漏补缺、因地制宜、扬长补短、全面落实。
2、立即行动、抢抓时间,积极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建设时间主要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动员准备阶段,即在4月15日前,做好广泛动员、认真组织、充分准备、制订计划、及早行动;第二阶段为建设实施阶段,即从4月15日至7月14日,利用台汛期前3个月主要建设时间,抢抓时机,有序高效地开展好各项建设工作,做到“边防汛、边建设”,不折不扣地将各项建设项目落实到位;第三阶段为完善提高阶段,即从7月15日至10月15日,集中精力做好查漏补缺和完善提高,并做好验收(达标)资料汇编,形成总结材料;第四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即在10月底前,由市防汛办组织进行审查初验,再报请台州市防指验收。按照台州市防指“成熟一批,验收一批”的原则,如果提前完成建设任务,可以提前提出申请验收报告,经市防指审查通过后,报台州市防指统筹安排。同时,为圆满完成达标考核工作,各镇(街道)要充分吸取去年的教训,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认真谋划,周密部署,狠抓落实。要特别注意平时资料积累,加强建设过程中影(像)等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宣传报道,为达标创优作好准备。
3、突出重点、创建特色,不断深入推进建设进程
2008年是“省基层防汛体系建设试点”和台州市“百乡和汛”工程建设的第一年,根据省、台州市防指的统一部署,我市在全市相应组织开展了“百乡和汛、千村共建”工程建设。在各级高度重视下,各镇(街道)认真实施,虽然取得了不斐的成绩,创造了不少典型经验,但从实际检查与考评情况来看,各镇(街道)及有关村(居)、企事业单位建设成效参差不齐,对照目标要求,或多或少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办公场所、办事人员、预案编制、避灾场所、训练演练、防汛物资、宣传培训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深化落实与完善提高。今年是我市“百乡和汛”工程建设的关键年和巩固深化年,各地一定要做到对照要求讲问题,学习先进找差距,正视自身的缺陷,对症下药,弥补不足,学习先进,取长补短,狠抓落实。为保证质量、做出特色,各地要在上年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优势,挖掘潜力,勇于创新,敢为人先,进一步突出建设重点,创建特色亮点,增强防汛工作活力,实现示范带动效应。
为保证工作成效,请各镇(街道)在2月底前确定并以书面形式上报:①“百乡和汛、千村共建”重点村(居)、企事业单位具体名单(至少3个,但不包括上年创建村(居)、企事业单位);②一个重点或特色工作(附具体的实施项目内容)。其中,大溪、横峰、坞根等三个镇(街道)创建一项特色,其余镇(街道)要突出一个重点。我部将根据各地上报情况,在上年基础上,细化考核指标(重点是细化各镇(街道)个性考核指标),并另文下发。
4、强化检查,注重绩效,不断强化长效管理机制
各镇(街道)在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要继续加强对村、企事业单位的检查指导与绩效考评工作,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实到位。市防指将对各地的建设工作组织阶段性抽查和督办,并将检查(验收)结果进行通报。基层防汛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重而道远,虽然08年经过系统性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无论有否通过省及台州市的验收,所做的工作仅仅是树立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为巩固成果,谋划未来,各地要按照《台州市基层防汛体系建设规定》和我市有关要求,杜绝应付考核走过场、华而不实讲形式,要实实在在地巩固并深化落实防汛基本能力建设相关的组织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建设、应急管理、保障措施等各方面,构建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建设与发展并举、巩固与深化齐抓,大力推进并持续发挥建设成果的效用,不断提升防汛保安能力水平。
5、加强领导、广泛宣传,着力营造共创共建氛围
基层防汛基本能力建设是一项公共事业、民生工程,需要政府牵头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共同努力。因此,必须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分工和职责,落实到人。为了营造齐抓共建(管)的氛围,各地要加强宣传,要将“百乡和汛、千村共建”工程建设的宣传工作深入到村(居)、企事业单位,渗透到重点避灾对象、外来务工人员及其他弱势群体,让社会各界进一步认识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理解此项工作的深刻内涵及实质意义,逐步确立“防汛工作重在基层、重在基础、重在平时”的理念,实现“要我防”为“我要防”观念的转变,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引导并领导社会方方面面共同开展建设工作,努力开创我市防汛保安工作新局面。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防汛 百乡和汛、千村共建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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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省防办,台州市防办,温岭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应急办,张文洋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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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2009年2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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